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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类商品】品质抽检项目及违规处理细则
2022-06-16 16:57:32电商运营团队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玩具类商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玩具、围栏类等。
二、检测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这里列出品类的具体标准:
GB 6675.1《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3《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 6675.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6675.11《玩具安全 第11部分:家用秋千、滑梯及类似用途室内、室外活动玩具》
GB 6675.12《玩具安全 第12部分:玩具滑板车》
GB 29281-2012《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
GB 30004-2013《婴儿摇篮的安全要求》
GB 27887-2011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以上最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最新版本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一按照最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产品推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三、检测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四、检测标准
4.1 商品品质质量检测项目
商品品类 | 检测项目名称(标黄为默认检测项目) | 依据标准 | 违规场景 |
儿童安全座椅 | 在车辆上的定位及安装 | GB 27887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结构 | |||
ISOFIX约束系统规范 | |||
锁止装置一般要求 | |||
ISOFIX连接装置耐久性能 | |||
开启力 | |||
抗腐蚀性 | |||
吸能性 | |||
翻转 | |||
动态实验 | |||
温度限制 | |||
带扣 | |||
调节装置 | |||
卷收器 | |||
织带 | |||
锁止装置 | |||
ISOFIX连接装置 | |||
玩具类(塑胶玩具,木制玩具,仿制防护玩具(头盔、帽子、护目镜),弹射玩具,水上玩具,热源玩具,液体填充玩具,口动玩具,封闭性玩具,玩具自行车,玩具滑板车,室内活动玩具) | 可迁移元素 | GB 6675.4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增塑剂 | GB 6675.1 | ||
燃烧性能 | GB 6675.3 | ||
正常使用 | GB 6675.2 | ||
可预见合理滥用 | |||
材料 | |||
小零件 | |||
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 | |||
边缘 | |||
尖端 | |||
突出物 | |||
金属丝和杆件 | |||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 |||
绳索和弹性绳 | |||
折叠机构 | |||
机械装置中的孔、间隙和可触及性 | |||
弹簧 | |||
稳定性及超载要求 | |||
封闭式玩具 | |||
仿制防护玩具 | |||
弹射玩具 | |||
水上玩具 | |||
制动装置 | |||
玩具自行车 | |||
电动童车的速度要求 | |||
热源玩具 | |||
液体填充玩具 | |||
口动玩具 | |||
玩具旱冰鞋及玩具滑板 | |||
玩具火药帽 | |||
类似仿真武器玩具 | |||
声响玩具 | |||
标识和使用说明 | GB 19865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输入功率 | |||
发热和非正常工作 | |||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 |||
耐潮湿 | |||
室温下的电器强度 | |||
机械强度 | |||
结构 | |||
软线和电线的保护 | |||
元件 | |||
螺钉和连接 | |||
电器间隙和爬电距离 | |||
耐热和耐燃 | |||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 | |||
玩具类(室内活动玩具) | 静态强度 | GB 6675.11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最大高度 | |||
角和边缘 | |||
突出部件 | |||
攀爬和摆动绳索、链条和缆绳 | |||
外露的开口管子 | |||
围栏 | |||
横档梯、台阶梯和楼梯 | |||
挤夹 | |||
除滑梯、秋千和带有横梁的玩具外其它活动玩具的稳定性 | |||
滑梯 | |||
秋千和其它带有横梁的活动玩具的稳定性 | |||
跷跷板 | |||
旋转木马和摇摆玩具 | |||
玩具类(玩具滑板车) | 材料质量 | GB 6675.12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特定元素的迁移 | |||
小零件 | |||
边缘 | |||
尖端 | |||
突出部件 | |||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 |||
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 | |||
弹簧 | |||
强度 | |||
三轮滑板车的稳定性 | |||
可调节、可折叠的把立管和把横管 | |||
刹车 | |||
车轮尺寸 | |||
部件 | |||
游戏围栏 | 材料清洁性 | GB 29281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木材无腐朽和虫蛀 | |||
金属防腐蚀处理 | |||
可触及范围内的材料和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
纺织品材料要求 | |||
燃烧性能 | |||
甲醛释放量 | |||
结构 | |||
孔,开口和间隙 | |||
边缘、点、角 | |||
移动部件 | |||
一般要求 | |||
围栏及类似用童床展开和折叠时的剪切和挤压点 | |||
驱动机构引起的剪切和挤夹点 | |||
由儿童体重引起的剪切和挤夹点 | |||
折叠锁定机构 | |||
其他锁定机构 | |||
侧板侧翻装置 | |||
围栏和类似用途童床填充材料 | |||
脚轮或滚轮 | |||
连接螺钉 | |||
由突出物引起的障碍 | |||
床铺面 | |||
侧板 | |||
稳定性 | |||
尺寸 | |||
小零件 | |||
包装 | |||
标识和使用说明 | |||
婴儿摇篮 | 摇动件与摇篮架的间距 | GB 30004 | 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涉及人身安全 |
摇动件不能伤及婴儿 | |||
摇摆机构 | |||
小零件-摇篮 | |||
稳定性 | |||
网孔测试 | |||
涂层可迁移金属含量 | |||
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 |||
使用说明-婴儿摇篮 | |||
绳、线及其它弹性绳 | |||
升降侧板锁定机构要求 | |||
升降侧板的导柱和摇篮柱的间距 | |||
内高 | |||
木制摇篮的甲醛释放量 | |||
木材无腐蚀无虫蛀 | |||
孔 | |||
金属应防腐处理 | |||
紧固件 | |||
静压 | |||
结构-婴儿摇篮 | |||
脚轮或滚轮-摇篮 | |||
间距测试 | |||
纺织品材料符合 | |||
底铺面 | |||
底铺垫 | |||
侧板和端板结构部件的强度测试 | |||
侧板和端板垂直静压测试 | |||
侧板和端板 | |||
材料清洁无污渍 | |||
标识和使用说明 | |||
标识 | |||
边缘和突出部件-摇篮 | |||
板条间距 | |||
安全要求 |
4.2 产品标签、标识检验检查项目
标识内容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违规场景 |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 GB 27887 | 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 |
制造年份 | ||
图示正确使用方法 | ||
永久性标签(含警告内容) | ||
可前后向使用约束系统的警示信息 | ||
备选约束方式受力点 | ||
备选约束方式说明 | ||
ISOFIX标志 | ||
说明书 | GB 27887 | |
玩具使用说明 | GB 6675.1 5.7.1 GB/T 5296.5 | |
玩具警告标识 | GB 6675.1 5.7.2 | |
警告和标识 | GB 6675.11 5 | |
标识、警告和使用说明 | GB 6675.11 4.17 | |
标识和使用说明 | GB 29281 4.4 | |
标识和使用说明 | GB 30004 7 |
注:
“情节一般”是指商品有标明商品信息的中文标识标签,但标注内容的信息有缺失或标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情节严重”是指商品无中文标明的商品信息,或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无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商品标明的信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识标注标准,导致平台产生重大损失。
五、判定原则
5.1 判定总则
5.1.1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5.1.2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高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5.1.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如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判定。
5.2 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及以上指标(标识为一项指标进行判定)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5.3 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六、违规处理
- 若涉及品质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1;
- 若涉及标识标签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2;
若商家的同一商品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违规情形的,仅按照最严重项执行。
6.2 平台抽检商品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细表中所列举的内容,平台有权根据《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则》进行检测,并根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对所有检测项目进行处理。同时平台将会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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