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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类商品】品质抽检规范及违规处理细则
2022-06-16 17:25:56电商运营团队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作物种子,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不包衣种子。
二、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依据粮食作物种子、经济作物种子、瓜菜作物种子、草种子类产品执行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具体检验依据标准如下:
GB4404.1-2008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GB4404.2-2010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GB4404.3-2010 粮食作物种子 第3部分:荞麦
GB4404.4-2010 粮食作物种子 第4部分:燕麦
GB4407.1-2008 经济作物种子 第1部分:纤维类
GB4407.2-2008 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
GB/T 16715.1-2010 瓜菜作物种子 第1部分:瓜类
GB/T 16715.2-2010 瓜菜作物种子 第2部分:白菜类
GB/T 16715.3-2010 瓜菜作物种子 第3部分:茄果类
GB/T 16715.4-2010 瓜菜作物种子 第4部分:甘蓝类
GB/T 16715.5-2010 瓜菜作物种子 第5部分:绿叶菜类
NY 2620-2014 瓜菜作物种子 萝卜和胡萝卜
NY 2619-2014 瓜菜作物种子 豆类(菜豆、长豇豆、豌豆)
GB6141-2008 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
GB6142-2008 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
GB/T 18247.4-2000 主要花卉产品等级 第4部分:花卉种子
GB 8080-2010 绿肥种子
GB 19176-2010 糖用甜菜种子
GB 20464-2006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以上最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最新版本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一按照最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产品推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三、检测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四、检测标准
4.1商品品质质量检验项目
商品品类 | 检测项目名称 | 依据标准 | 违规场景 |
禾谷类种子 | 水分 | GB4404.1-2008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 材质成分不符 | ||
豆类种子 | 水分 | GB4404.2-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 材质成分不符 | ||
荞麦 | 水分 | GB4404.3-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 材质成分不符 | ||
燕麦 | 水分 | GB4404.4-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 材质成分不符 | ||
纤维类种子 | 水分 | GB4407.1-20082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油料类种子 | 水分 | GB4407.2-2008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瓜类种子 | 水分 | GB/T 16715.1-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白菜类种子 | 水分 | GB/T 16715.2-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茄果类种子 | 水分 | GB/T 16715.3-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甘蓝类种子 | 水分 | GB/T 16715.4-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绿叶菜类种子 | 水分 | GB/T 16715.5-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萝卜和胡萝卜种子 | 水分 | NY 2620-2014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豆类瓜菜种子 | 水分 | NY 2619-2014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材质成分不符 | ||
豆科草种子 | 水分 | GB6141-2008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其他植物种子数种子数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禾本科种子 | 水分 | GB6142-2008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其他植物种子数种子数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花卉种子 | 水分 | GB/T 18247.4-200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试验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每克粒数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绿肥种子 | 水分 | GB 8080-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率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品种纯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糖用甜菜种子 | 水分 | GB 19176-2010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净度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发芽率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粒径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
三倍体率 | 商品物理项目不合格-未涉及人身安全 |
4.2 产品标注内容、制作要求
应标注内容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违规场景 |
作物种类与种子类别 | GB 20464-2006 | 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 |
品种名称 | ||
生产商、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 ||
质量指标 | ||
产地 | ||
生产年月 | ||
种子经营许可证标号或粉状单位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 ||
主要农作物种子 | ||
进口种子 | ||
转基因种子 | ||
药剂处理种子 | ||
分装种子 | GB 20464-2006 | 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 |
混合种子 | ||
净含量 | ||
杂草种子 | ||
认证标志 | ||
种子批号 | ||
品种说明 |
注:
“情节一般”是指商品有标明商品信息的中文标识标签,但标注内容的信息有缺失或标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情节严重”是指商品无中文标明的商品信息,或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无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商品标明的信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识标注标准,导致平台产生重大损失。
五、判定原则
5.1.判定总则
5.1.1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5.1.2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高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5.1.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如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判定。
5.2.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及以上指标(标识为一项指标进行判定)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5.3.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六、违规处理
- 若涉及品质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1;
- 若涉及标识标签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详见4.2。
若商家的同一商品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违规情形的,仅按照最严重项执行。
6.2 平台抽检商品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细表中所列举的内容,平台有权根据《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则》进行检测,并根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对所有检测项目进行处理。同时平台将会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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