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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家电】行业管理规范
2023-10-12 11:15:53电商运营团队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如下类目的商家及推广如下类目商品的达人:
行业 | 一级类目 |
家居家电 | 床上用品 |
居家布艺 | |
餐饮具 | |
厨房/烹饪用具 | |
收纳整理 | |
家居饰品 | |
居家日用 | |
厨房电器 | |
生活电器 | |
清洗/食品/商业设备 | |
个人保健/护理电器 | |
住宅家具 | |
商业/办公家具 | |
机械设备 | |
家装主材 | |
全屋定制 | |
电子/电工 | |
五金/工具 | |
装修设计/施工/监理 | |
家装灯饰光源 | |
金属材料及制品 | |
基础建材 | |
全屋智能 | |
大家电 | |
包装 | |
标准件/零部件/工业耗材 | |
橡塑材料及制品 | |
润滑/胶粘/试剂/实验室耗材 | |
搬运/仓储/物流设备 |
二、【入驻】
2.1 入驻方式
对于不同的类目,平台目前有不同的入驻要求,即定向准入或普通销售。
(1)普通销售:即开放招商,商家无需经过申请提报及平台评估,满足基础招商要求即可自主操作入驻。
(2)定向准入:指在平台对一些特定品牌或类目商品,实行先接收商家入驻申请,并在审查许可后才许可其经营。
2.2 入驻要求
2.2.2 部分定向准入类目准入及清出标准如下:
类目 | 入驻标准 | 入驻方式 |
厨房/烹饪用具>烹饪用具>刀具>菜刀 | 品牌类型定准,品牌类型为知名品牌或部分成长期品牌(品牌力要求:潜力品牌及以上) | |
厨房/烹饪用具>烹饪用具>刀具>刀具套装 | ||
厨房/烹饪用具>烹饪用具>刀具>厨房雕刻刀 | ||
厨房/烹饪用具>烹饪用具>刀具>多功能刀 | ||
厨房/烹饪用具>烹饪用具>刀具>冷冻调理刀 | ||
厨房/烹饪用具>烹饪用具>刀具>斩骨刀 | ||
五金/工具>手动工具>斧 | 品牌类型定准,品牌类型为知名品牌或部分成长期品牌(品牌力要求:潜力品牌及以上) | |
个人保健/护理电器>口腔护理>超声波洗牙器/洁牙仪 |
| |
全屋智能>智能安防>4G/5G/智能摄像头 | 仅准入官方旗舰店/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企业店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呼吸防护>防毒面罩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呼吸防护>呼吸器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防护服>防化服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防护服>防酸碱工作服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防护服>阻燃服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防护服>防辐射服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眼部/面部防护>其他眼部/面部防护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眼部/面部防护>防紫外线镜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眼部/面部防护>紧急冲淋装置及洗眼器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坠落防护>连接及配件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坠落防护>其他坠落防护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交通安全保护>其他交通安全保护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头部防护>其他头部防护用品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灭火毯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足部防护鞋>耐酸碱胶靴 | ||
五金/工具>液压/起重工具>起重工具>起重滑车 | ||
五金/工具>液压/起重工具>起重工具>起重钳 | ||
五金/工具>液压/起重工具>起重工具>升降台 | ||
五金/工具>机电五金>内燃机>柴油机 | ||
五金/工具>机电五金>内燃机>其他内燃机 | ||
五金/工具>机电五金>内燃机>汽油机 |
三、【资质要求】
行业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行业资质 | 商品资质 |
家居家电 | 餐饮具 | 全部 | / |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国产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 3、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4、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厨房/烹饪用具 | 全部 | |||
家居饰品 | 全部 | / | 1、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2、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居家布艺 | 全部 | |||
床上用品 | 全部 | |||
收纳整理 | 全部 | |||
家庭/个人清洁工具 | 全部 | / |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经营国家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范围内的国产消毒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的商品,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4、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5、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证明需提供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检验检疫证明。 6、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居家日用 | 全部 | / |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经营国家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范围内的国产消毒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的商品,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4、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安全认证证书。 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国产蚊香、杀蟑胶饵和相关农药产品,需提供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农药登记证:经营国产或进口蚊香、杀蟑胶饵和相关农药产品需提供农药登记证,国产商品也可提供农药临时登记证。 | |
厨房电器 | 全部 | / | 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 2、《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饮水机、净水设备需提供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经营国家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范围内的国产消毒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5、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个人保健/护理电器 | 全部 | / | 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 2、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3、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清洗/食品/商业设备 | 全部 | |||
生活电器 | 全部 | / | 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 2、《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饮水机、净水设备需提供。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经营国家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范围内的国产消毒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合作证明:经营电视盒子,需提供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方的合作证明。 5、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6、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 7、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全屋定制 | 全部 | / | 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国产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住宅家具 | 全部 | / | 1、报关单: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2、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家装灯饰光源 | 全部 | / | 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国产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4、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
商业/办公家具 | 全部 | |||
电子/电工 | 全部 | |||
基础建材 | 全部 | |||
家装主材 | 全部 | |||
五金/工具 | 全部 | |||
机械设备 | 全部 | |||
金属材料及制品 | 全部 | |||
装修设计/施工/监理 | 全部 | / | 1、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与开店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 3、涉及室内装修装潢,提供《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灭火器 | 全部 | /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消防资质认证 | |
大家电 | 全部 | / | 1、《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安全认证证书):经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需提供。 2、《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饮水机、净水设备需提供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经营国家消毒产品生产类别分类目录范围内的国产消毒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电视盒子,需提供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方的合作证明; 5、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6、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四、【资费标准】
4.1 保证金
- 针对行业新零售模式店铺(特指需在品牌方店铺(抖店)关联多家实体门店销售商品的类型),保证金需缴纳15万元。
4.2 技术服务费
4.3 货款结算
五、【经营要求】
5.1 新手期
平台为确保新商家的货品质量及服务能力,引入试行新手期规则,商家开店成功后即进入新手期。新手期期间平台将对店铺进行动态审核,若审核不通过则限制商家日支付单量上限为1000。考核周期及机制详见《新手期商家管理规范》。
5.2 体验分
5.3 精选联盟
六、【商品要求】
6.1 禁止出售的商品
6.1.3 非医用防护KN95和N95口罩区分方式:
(1)名词解释:
- N95是美国呼吸器的认证等级,由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NIOSH)认证,KN95是符合GB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标准的口罩。
- KN95和N95口罩防护级别相当,只不过是遵循不同国家的测试标准。KN95口罩遵循的是中国标准,N95口罩遵循的是美国标准,二者对于非油性颗粒物(实验用氯化钠颗粒物)的防护效率皆不小于95%。
(2)非医用防护KN95及N95口罩资质要求:
- 所有商品名称带有“KN95”、“国标 KN95”,需在属性安全标准要求写明:GB 2626-2019 KN95,外包装有明确标识:GB 2626-2019 KN95,提供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质检报告。
- 商品名称带有“N95”字眼,必须为现有10家NIOSH组织认定的国内厂商,且拥有NIOSH认证证书,提供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质检报告;严禁出现虚构质检报告、虚假宣传医用、将N95(美国标准)与KN95(中国标准)混淆宣称等违规行为。
- 标题关键词基础要求属性要求外包装要求提供资质KN951、非医用防护口罩和非医疗外科口罩2、商品禁止同时宣传KN95和N95安全标准:GB 2626-2019 KN95有明确标识:GB 2626-2019 KN95质检报告:符合国标GB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标+KN95N95安全标准:美国NIOSH 认证有明确标识:拥有NIOSH认证字眼1、拥有质检报告;2、符合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NIOSH)列名;——仅准入10家生产厂商
附:关联10家生产厂商明细:

灭火器可经营&禁售商品图示:
可经营商品类型名称 | 传统车载/家用灭火器 | |||
可经营商品图示 | ![]() | ![]() | ![]() | ![]() |
![]() | ![]() | ![]() | ![]() | |
禁售商品类型名称 | 气溶胶/纳米/新型灭火器 | |||
禁售商品图示 | ![]() | ![]() | ![]() | ![]() |
6.2 商品信息要求
6.2.1 商品类目
- 不同的取暖器及驱虫用品类商品需要发布在不同的类目下,具体的区别如下:
电暖设备 |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类目定义 | 要求特点 |
生活电器 | 电热毯 | / | 插电才可使用的设备 | 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水暖毯 | / | |||
取暖器 | 电热油汀 | |||
快热炉/电热膜 | ||||
暖风机 | ||||
踢脚线 | ||||
小太阳/远红外 | ||||
取暖桌 | / | |||
居家日用 | 保暖贴/怀炉/保暖用品 | 桌上暖垫 | ||
热水袋(注水) | 注水式用品,以灌入热水来起到取暖的作用(非充电式加热) | |||
驱虫用品 |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类目定义 | 要求特点 |
居家日用 | 驱虫用品 | / | 物理驱虫及不含农药成分的驱虫类产品 | --通过隔离、干扰、电击、捕捉、驱散等物理手段达到驱虫捕鼠目的的方式,如防蚊虫纱窗、蚊帐、电蚊拍、灭蚊灯、灭鼠笼、灭蚊灯、声波灭蚊器等。 --通过非农药的纯植物提炼物质散发的气味达到驱虫目的的方式。 |
洗护清洁剂/卫生巾/纸/香薰 | 驱虫用品 | / | 含有化学试剂的驱虫类产品 | --通过有机氯类杀虫剂、有机磷类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沙蚕毒素类杀虫剂、甲脒类杀虫剂等农药类化学试剂进行杀灭蚊虫鼠蚁的方式,如:蚊香、电蚊香、杀虫剂等。 |
对应行业 | 要求特点 | ||||
茶具 | 摆件/香炉 | 木质家具 | 香薰(包括线香、盘香等) | 装饰画 | |
珠宝文玩行业 | 茶具及功夫茶具类目边界梳理(古董/陶瓷/杂项/收藏>茶道器具>功夫茶具) | 所有木质材质的家具,其中红木、崖柏、金丝楠木、古夷苏木、染料紫檀、檀香木为特殊材质 其中,“红木”包含的种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木》 | 材质为沉香、檀香 |
| |
家居家电行业 | 餐具/水具 |
| 排除:红木、崖柏、金丝楠木、古夷苏木、染料紫檀、檀香木等特殊材质外的木质家具 其中,“红木”包含的种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木》 | 奇楠沉香相关材质除外,其他均可 |
|
6.2.2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且需如实描述:
(1)通用标题
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商品品名+规格参数(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
(2)特殊品类商品标题(标“*”的字段为必填字段)
商品品类 | 标题要求 | |
汽车用品 | 汽车用品/电子/清洗/改装 | 1.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适用车型/场景+其他商品描述; - 适用车型/场景应遵循如下描述格式:适用于xxx车型; - 非原品牌商品配件,标题中不得出现 “原厂”、“原装”等类似字样。 2.示例1:Boxs/博师克 空气滤清器 16FA 适用于16-20款标致308车型 |
汽车零部件/养护/美容/维保 | ||
摩托车/装备/配件 | ||
小家电 | 厨房电器 | 1.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其他商品描述; 2.示例1:艾美特 智能取暖器 HC22047 遥控式 铝片散热式 |
生活电器 | ||
清洗/食品/商业设备 | ||
个人保健/护理电器 | ||
厨具 | 餐饮具 | 1.品牌*+商品名称*+材质+其他商品描述; 2.示例1:开鸿 碗碟套装 陶瓷 家用祖母绿金边 北欧风格 |
厨房/烹饪用具 | ||
家纺 | 床上用品 | 1.品牌*+商品名称*+材质+其他商品描述; 2.示例1:富安娜家纺 圣之花蚕丝被 柞蚕丝 加厚保暖 |
居家布艺 | ||
家居日用 | 家庭/个人清洁工具 | 1.品牌*+商品名称*+其他商品描述; 2.示例1:收纳屋 厨房/卫生间收纳架 居家生活日用品 |
收纳整理 | ||
居家日用 | ||
家居饰品 | ||
家具建材 | 住宅家具 | 1.品牌*+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其他商品描述; 2.示例1:未莎 实木鞋柜 F20020 橡木 组装 现代简约 示例2:丹菲诺 吸顶灯 XD-130 智能控制 客厅 |
商业/办公家具 | ||
五金/工具 | ||
基础建材 | ||
金属材料及制品 | ||
家装灯饰光源 | ||
家装主材 | ||
智能设备 | ||
电子/电工 | ||
全屋定制 | ||
装修设计/施工/监理 | ||
机械设备 | ||
取暖设备 | 暖风机/取暖器/电热毯 | 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其他商品描述; 示例1:MIUI/小米 电热暖水袋 ZS11003 充电式智能温控 示例2:MIUI/小米发热围脖ZS11003 充电式智能温控 |
发热围脖/保暖护具 |
6.2.3 商品主图
1.图片格式:png,jpg,jpeg
2.主图须达到5张,至少600像素*600像素,建议上传1:1图片。
3.图片展示
主图 | 展示内容 | |
通用要求 | 第1张 | 完整的商品实物正面展示,可适当包含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
第2-5张 |
| |
刀具类商品要求(不包含禁售商品-管制刀具) | 第1张 | 商品主体正面实物图或正面左侧45°实物图,套装商品正面俯视30°。 |
第2-5张 | 商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图、细节图、场景图、尺寸对比图、使用展示图、包装图等,不做强制要求。 | |
取暖器类商品要求 | 第1张 | 完整的商品实物正面展示,可适当包含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
第2张 | 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以产品执行标准为准,必须包含电器安全测试项目)。 | |
第3-5张 | 其他角度实物展示。 | |
灭火器类商品要求 | 第1张 | 完整的商品实物正面展示,可适当包含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
第2张 | 展示3C认证标志,及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以产品执行标准为准,必须包含消防安全测试项目)。 | |
第3张 | 强制要求有消防认证的商品,必须在第4张主图展示消防认证真伪检验图。 | |
第4-5张 | 商品细节图:其他角度图、细节图、场景图、尺寸对比图、使用展示图、包装图等其他角度实物展示。 |
示例如下:
刀具类:

取暖器类:
第1张 | 第2张 | 第3张 | 第4张 | 第5张 |
![]() | ![]() | ![]() | ![]() | / |
灭火器类:
第1张 | 第2张 | 第3张 | 第4张 | 第5张 |
![]() | ![]() | ![]() | ![]() | ![]() |
6.2.4 商品详情
商家须如实描述商品的信息,确保商品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具体规范如下(以下商品详情内容带*的模块必须展示):
模块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商品信息* | 产品品牌、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规格、产品执行标准 (包含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号,见常规产品执行标准表,例GB4706.8-2008) |
产品实物细节图展示* | 1.产品特点、细节、包装展示* :
2.产品功能及特色介绍*:
3.产品参数展示*:
|
资质展示* | 1.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须展示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 3.进口商品资质:
4.检测报告:
5. 五金/工具>劳保用品>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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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伪信息提示 | 有官方防伪措施的产品,商家应展示商品防伪信息并告知查询方法。 |
使用或安装介绍图* | 不限于以下:
|
温馨提示* | 不限于以下:
|
售后服务* | 商品实物的售后保障及售后服务说明 |
常见问题 | 商品使用的常见问题解答 |
品牌介绍 | 品牌介绍 |
6.3 商品标识标签规范
商详页需清晰展示商品的标识标志信息/外包装图,根据GB 5296.2-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GB/T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的,具体标准可参考如下标准:
6.3.1 产品上需要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安全指标、图形符号、安全警示、制造商的名称、生产日期。
6.3.2 产品销售包装上需要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色别指示、包装外形尺寸、产品毛重、储运标志、包装开启指示、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编号。
6.3.3 使用说明书需要标注的内容:
(1)电子电器类商品: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性能特点、产品部件介绍、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保养和维护、安放和安装、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和编号、其他要求。
(2)家纺类商品: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可根据产品特征自行进行选择是否需要标注)。
6.4 商品质量要求
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标注执行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后续相关国家标准更新,商品质量则应符合新的执行标准。
暖风机/取暖器/电热毯 |
|
电蚊拍 | QB/T 4496-2013电灭蚊拍 |
家具 | 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3《室内建筑装饰装修用材料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 28007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灯具 | 符合“3C认证”要求,《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照明电器》 GB 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 7000.2《应急照明灯安全要求》 GB 70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7《投光灯具安全要求安全要求》 GB 7000.9《灯串安全要求》 GB 7000.201《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202-《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204《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207《庭园用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212《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GB 7000.217《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19510.1《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9《灯的控制装置 第9部分 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10《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7625.1《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2155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无极荧光灯 安全要求》 |
纺织品 | 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
汽车用品 |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GB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9392-2013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YD/T 1607-2007 数字移动终端图像及视频传输特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
非医用口罩 | 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
6.5商品属性填写要求
属性名称 | 属性填写要求 |
产地 | 须填写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地址 |
生产厂家 | 须填写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 |
产品名称 | 须填写产品、产品销售包装、使用说明书上宣称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须填写商品链接内所有SKU的型号规格 |
保修期 | 须填写产品售后保修的期限 |
CCC证书编号 | 经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的产品(CCC产品认证范围),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七、【内容规范】
7.1 禁止推广的商品
7.2 宣传规范
7.2.3 驱蚊用品类商品在宣传时须同时满足:
(1)不得对驱蚊效果做任何承诺;
(2)不得使用母婴形象做宣传;
(3)不可使用极限词,如:100%纯天然作为宣传标语;
(4)未取得消字号的产品禁止宣传杀菌效果。
7.2.4 非医疗器械类商品在宣传时须同时满足:
(1)禁止对相关商品的功能、功效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禁止宣传可预防、治疗或治愈新型病毒或肺炎的相关信息,禁止使用或滥用“N95”、“xx医生推荐”、“医院”、“外科”、“手术”、“医生“或”新型冠状病毒“等关键词蹭取平台流量;
(2)禁止利用与疫情相关的词语、事件或其他情形进行商品宣传或销售;
(3)禁止其他利用疫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八、【违规处理】
8.1 资质相关
8.2 商品相关
8.3 内容相关
九、【服务保障要求】
9.1 “七天无理由”服务要求
9.2 售后要求
9.3 飞鸽IM使用要求
9.4 争议处理规范
十、【附则】
10.1 【生效时间】本规范于2021年04月08日首次生效,于2023年10月12日最新修订生效。
10.2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 。 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
10.4 平台商家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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