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通支付用户服务协议
付费通支付用户服务协议
(V2.0版本)
(版本更新日期:2023年【2】月【26】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3】月【29】日)
欢迎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付费通支付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您(以下或称“用户”)达成的关于提供和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各项条款。
第一章 本协议的确认
请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以加粗字体及/或下划线显示的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或者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勿进行后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本协议或使用本服务)。您可通过在线客服或官方热线021-24153888进行咨询,以便我们为您解释和说明。一旦您通过页面点击或其他方式确认本协议,即表示您已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自愿与本公司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变化,相应调整本协议。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修订内容提前进行公示,修订后的内容将在公示期间届满之日起生效,一经生效,将完全替代修订前的协议内容。您应当及时关注和了解本协议的修订情况,如果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即视为您同意并完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如您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仅为本协议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下同)用户,则您还需同时遵守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且您确认,您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否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第二章 相关定义
付费通支付服务,是指本公司为收付款人之间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身份要素,是指本公司用于识别您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付费通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电话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及生物识别信息(如指纹信息、面容信息等)等信息。
付费通支付账户,是指您通过本公司身份验证后,本公司为您开立的支付账户,本协议中或简称“支付账户”。
快捷支付:是指您委托本公司依照您的指令对您付费通支付账户绑定的同名人民币银行卡结算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的一种支付方式。
拼多多平台,本协议项下是指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为用户和拼多多平台对应的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实体的入驻商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电子商务平台。
拼多多商家服务市场,指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应用产品或服务商品发布、在线交易市场和管理系统,拼多多为交易双方完成应用产品或服务商品交易提供技术服务,本协议中或简称“服务市场”。
拼多多批发市场平台,即拼多多批发,是指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为用户和对应的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实体的入驻商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电子商务平台,本协议中或简称“批发市场”。
第三章 付费通支付服务内容
(一)付费通支付服务是本公司受您委托向您提供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其中包括快捷支付及本公司将来可能提供的其他支付服务。
(二)本服务的功能有:
1. 消费,即您可以使用本服务,委托本公司将款项转至您交易对手的指定收款账户。
2. 退款,如您就付费通支付交易申请退款的,退款成功后,本公司可将款项退还至您的原付款银行卡结算账户中。
3. 银行卡管理,即您可以在拼多多商家后台-【银行卡管理】页面对您的银行卡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绑定/解绑银行卡等操作。
4. 免密支付,即由本公司为您提供的,当您有交易活动或业务往来时,本公司有权直接依据您的指令,在您选择并确认的额度内,不验证您的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要素,将资金扣划至您交易对手指定账户的支付服务。
第四章 付费通支付服务的申请、使用和删除
(一)申请
1. 您申请注册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的过程中,应按照付费通支付终端页面提示的具体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您提供身份信息)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准确及完整的资料以完成验证。
2. 您理解并同意,您提交申请并不意味着必然能获得通过,本公司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及自身管理制度、业务规则等独立判断并自主决定是否为您开立支付账户、是否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同时,您应维护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上述资料,确保其持续真实、有效、准确及完整,如您提供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前述要求,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对付费通支付账户的使用,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您应在充分了解申请规则及相应法律后果后提交申请,如未能获得通过的,本公司无义务退还您提交的申请资料。
(二)使用
1. 身份要素是本公司识别您身份的依据,请您务必妥善保管。使用身份要素进行的任何操作、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做出。因您的原因造成的支付账户、密码、个人信息被泄露、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相关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2.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做出,且因资金划转的即时性,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即立即生效、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您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
3. 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请将手机及其他设备的密码与付费通支付服务的密码设置为不一致。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您的付费通支付服务密码,或您的手机或其他有关设备丢失时,请您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您还可以向本公司申请暂停或停止付费通支付服务。本公司有权将前述情况同步给拼多多平台及/或服务市场及/或批发市场,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并同意本公司对采取行动之前已执行的指令免于承担责任。
4. 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即时到账承诺,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涉及的资金转移均通过银行来实现,您接受资金在转移途中产生的合理时间。
5. 付费通支付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请勿转让、出租、出借、赠与、继承,但付费通支付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6. 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能会暂停或者限制付费通支付服务部分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请您理解。
7. 为了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本公司有时需要了解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的真实背景及目的,如本公司要求您提供相关信息或资料的,请您配合提供。
8. 为了您的交易安全,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请您事先自行核实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如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谨慎决定是否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与对方进行交易。
9. 如本公司为您开立付费通支付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账户无交易记录的,本公司有权暂停为您提供本服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服务。
10. 您在服务市场、批发市场上发生的所有交易,由于您已经授权拼多多按照其制定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及平台规则处理,为了解决交易纠纷、防范交易风险,您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期间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可按照拼多多的指令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三)删除
在需要终止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您可以通过自助或人工的方式申请删除您本人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
第五章 用户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的注意事项
(一)身份验证
1. 您在注册、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的过程中,请您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准确并完整的资料(根据具体验证需要,可能包括身份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
2. 为了满足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也为了您的资金安全,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请您积极配合本公司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且完成相关身份验证和安全验证:
(1)您办理支付单笔金额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及以上业务的;
(2)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30天内支付总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及以上的;
(3)您要求变更身份信息或您身份信息已过有效期的;
(4)本公司认为您的交易行为或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5)本公司认为您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存在疑点的;
(6)本公司认为应核对或留存您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的。
3. 为了满足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请您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提供您的身份信息以完成身份验证,否则您可能无法进行转账等操作,且本公司可能终止向您提供付费通支付服务。
4. 如您选择开通生物识别功能,并确认以生物识别信息(即可以用来区分自然人个体的独特生理特征,如面容、指纹等)作为验证方式的,即表示您授权本公司使用或调用您的生物识别信息用于核验您的身份。生物识别功能需要依赖于您自有的设备终端及其系统功能(以下或简称“设备”),生物识别信息的采集、存储和比对等服务将由您使用的设备来完成,设备将您的生物识别信息与事先录入并储存在该设备上的特征数据进行比对核验,核验通过后,您可以使用面容、指纹等信息向本公司发出具体操作指令。
(二)存在如下情形时,本公司可能会对您暂停、中断或终止提供支付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在途交易采取止付、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或对交易的方式、规模、频率等进行限制):
(1)您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3)您的操作、资金流向等存在异常;
(4)您在参加市场活动时有刷信用、交易内容不符或作弊等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的;
(5)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的;
(6)其他您与本公司另有约定的情形。
(三)付费通支付服务规则
1. 您在付费通支付服务中可使用的收付款额度、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可能因您使用该支付服务时所处的国家/地区、监管要求、支付场景、银行额度控制、本公司的风险控制、身份要素验证等事由而有不同。
2. 您认可付费通支付的使用记录、交易数据等均以本公司的后台系统记录为准。如您对该等数据存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本公司提出,本公司会根据您提供的相关证据予以核实。
3. 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会导致扣款不成功:
(1)您指定的同名人民币银行卡结算账户内余额不足;
(2)超出监管部门、本公司或发卡银行规定的付款额度;
(3)其他可能导致扣款不成功的异常情况。
4. 您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终端页面上出现的关于操作的提示或本公司发送到手机的信息内容均构成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的相关规则,并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
5. 本公司会以客户端通知、短信或弹窗等方式向您发送通知,例如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或者提示您进行相关操作,请您及时予以关注并根据通知内容作出相应行为。
6. 服务咨询与投诉: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您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拨打官方热线021-24153888联系本公司。为了保护您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绿色网络环境,如您被他人投诉或投诉他人,本公司可能会将您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主体信息、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提供给争议相对方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但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提供的除外。
(四)付费通支付服务的承诺和声明
1. 您理解并同意,基于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公司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均不提供任何担保、垫资。
2. 本公司会将您委托本公司代为收付的款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交易风险提示
1. 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如您或您的交易对手未遵从本协议或相关交易、支付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本公司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手提供服务,且本公司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 请您特别注意,如在付费通支付终端页面上以页面标明或其他方式表明相关服务系由第三方提供,您在使用该服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生纠纷,请您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六)服务费用
在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本公司有权向您收取服务费用,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付费通支付产品页面上所列的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本公司拥有制定及调整服务费的权利,首次收费或调整服务费用标准前,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提前进行公示,调整后的内容将在公示期间届满之日起生效,一经生效,将完全替代调整前的内容。如您不同意调整后的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否则即视为您同意并完全接受修订后的内容。
第六章 用户合法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的承诺
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将付费通支付服务用于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得以非法方式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
您不得利用付费通支付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否则本公司有权进行调查、延迟或拒绝结算或停止提供服务,且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公司、本公司雇员或其他方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本章第1条和第2条适用的违法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恐怖融资、赌博,或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得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或金融产品套取现金;
(7)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8)从事任何可能侵害付费通支付服务系统、数据的行为;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或可能侵害本公司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 付费通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您需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转让、出租、出借、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账户。
5. 您理解,付费通支付服务有赖于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如出现系统差错、故障、您或本公司不当获利等情形,您同意本公司可以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等适当纠正措施。
6. 您不得对付费通支付服务的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技术文档、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或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减付费通支付服务系统的功能。
7. 您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通过非付费通支付官方程序、机器、脚本、爬虫或其他自动化的方法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或获取付费通支付服务相关数据。您仅可通过本人人工操作的方式来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
第七章 个人信息保护
1. 信息收集。为更好地向您提供付费通支付服务,除您在申请或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主动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外,您同意并授权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您的信息:
(1)收集您留存在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或拼多多平台、服务市场、批发市场相关服务提供方处与付费通支付服务相关的信息;
(2)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查询、打印、留存与任何付费通支付服务相关的信息;
(3)向合法留存您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收集与任何付费通支付服务相关的信息。
2. 信息类型。您同意并授权本公司收集的您的信息包括:
(1)您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人脸信息及其他身份信息;
(2)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的设备信息或操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计算机IP地址、设备标识符、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您的位置以及与付费通支付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
(3)您在申请、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时所提供、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及您提供的关联方的数据和信息;
(4)您在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拼多多平台、服务市场、批发市场相关服务提供方或合作伙伴处留存以及形成的与提供付费通支付服务相关的信息,以及您在本公司的关联公司网站或拼多多平台、服务市场、批发市场的行为数据;
(5)与付费通支付服务相关的、您留存在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的其他相关信息。
3. 信息使用。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付费通支付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将您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1)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您提供适合于您的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2)为您提供付费通支付服务进行必要的调查等;
(3)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比如验证您的身份信息等;
(4)为使您知晓付费通支付服务并能够及时了解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通过电子邮件、拼多多平台站内信、客户端通知或手机短信方式向您发送服务通知及营销信息;
(5)预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动;
(6)合理评估您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
(7)保护您的账户安全;
(8)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信息共享。除您同意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有权公开披露外,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您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您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1)为了向您提供或推荐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或拼多多平台、服务市场、批发市场的服务或产品的需要,将您的信息提供给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或拼多多平台或服务市场、批发市场的相关服务提供者使用;
(2)某些服务或产品或推广活动由本公司的合作伙伴提供或本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提供,本公司会与其共享并使用您的相关信息;
(3)您同意本公司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将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和您其他相关信息向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供监管部门使用和您授权查询使用;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5)获得您的同意或授权的其他情形。
5. 若本公司另行制定隐私政策,向您说明本公司在您使用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时如何收集、使用、保存、共享和转让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本公司为您提供的访问、更新、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则隐私政策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隐私政策内容与本协议约定冲突的,以隐私政策说明为准。
第八章 免责及责任限制
(一)免责条款
因下列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本公司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本服务恢复正常:
1. 本公司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 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重大社会卫生事件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3. 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二)其他免责事由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因下列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因本公司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所导致的除外:
您的电子设备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您的电子设备存在木马、病毒、其他恶意程序的;
因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经本公司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导致的。
(三)责任限制
1. 本公司可能同时为您及您的交易对手提供付费通支付服务,您同意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不得以此来主张本公司在提供付费通支付服务时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2. 如本公司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可以合理预见的您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3. 本公司仅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您使用付费通支付服务时,因商品或服务交易本身所产生的争议、纠纷或责任应由您自行与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解决或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4. 付费通支付服务是在现有科技水平下提供的,本公司将尽力为您提供服务,但无法保证该服务完全符合您的预期。
第九章 知识产权
1.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公司所有系统及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 非经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编译、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公司的系统或网站程序或内容。
3. 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第十章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如法律法规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 对于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您与本公司一致同意由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长宁区。
第十一章 其他
(一)通知与送达
1. 联系方式。您在注册付费通支付服务时所填写的手机号、联系地址视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您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如果因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变更、法律文书等)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通知送达。本公司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付费通支付公告、向您提供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或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3. 法律文书的送达。对于与付费通支付服务有关的任何纠纷,您同意行政、公安、司法等有权机关可以通过电子(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系统消息或站内信等)或纸质载体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有权机关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方式发出法律文书的,以送达信息到达您对应的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有权机关以纸质载体发出的法律文书,如直接送达的,以您或您的代收人(含诉讼代理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视为送达,如邮寄送达的,以送达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因您的联系方式不准确、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等无法成功送达的,则以文件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同时采取以上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最先到达的为准。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行政、仲裁、司法等法定程序全过程。
(二)本公司权利的保留
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本公司保留,您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不得行使,且本公司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放弃权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三)条标的作用
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作参考使用,不界定、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描述及解释。